中共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工作委员会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昌州街道党工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1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 中共正式党员。
2. 身体健康,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胜任党建指导员工作。
3. 年龄为35周岁(198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性别不限。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4.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专业不限。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受处分期间的;
2.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5. 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期未满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职责
1. 配合做好非公党组织日常走访、业务指导;
2. 走访未组建党支部的辖区企业,宣传党建工作和中央及市、区各类人才政策;
3. 协助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指导组建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培植党建示范点;
4. 协助组织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5. 反映企业和人才需求,协助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6. 协助做好其他党建和人才工作;
7. 完成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报名工作
1.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星期一)。
2. 报名地点。荣昌区昌州街道办事处604办公室,联系人:范婧、黄峩;联系电话:61478079。
3. 提供材料。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印证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昌州街道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
4. 资格审查。昌州街道有关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备案。
5. 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照片失真或不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五、招聘方式及流程。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考试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基础、公文写作、科学常识及从事基层党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笔试方式:闭卷答题,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笔试通知以及后续成绩等信息公布将在昌州街道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考生比例未达到2∶1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开展面试,确定考察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知识和综合应变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 组织笔试的:
总成绩=笔试成绩×30% +综合面试成绩×7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面试排名递补名额。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重点审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并根据审查情况确定聘用人选。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排名递补名额。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后,拟聘对象在昌州街道公示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一签,根据《昌州街道机关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五、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每月基本工资参照城市社区书记补贴标准执行,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