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办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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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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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
行使内容 |
为荣昌户籍或现在重荣昌区工作的流动人员办理档案接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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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劳动就业服务 |
实施机构名称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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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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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 |
服务主题 |
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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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现场办、网上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县(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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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346773481 |
监督电话 |
023-4677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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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大道中段75号1楼101室 |
服务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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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88号); 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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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结果材料 |
电子商调函(外市可用纸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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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出具调档函)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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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网上支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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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否 |
物流快递 |
机要通道或EMS(针对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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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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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示例和问题 |
必备材料未带齐。例如:未带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无法核实是否为单位在职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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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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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原件数 |
复印件 |
来源渠道 |
设立依据 |
受理标准 |
适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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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附件2) |
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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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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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档案托管单位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 人社部发〔2014〕90号; 3. 渝人社发〔2015〕188号; 4.渝人社发〔2015〕161号。 |
材料齐全可办理 |
为荣昌户籍或现在重荣昌区工作的流动人员办理档案接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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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出示) |
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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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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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出示) |
纸质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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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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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出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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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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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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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收费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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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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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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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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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
行使内容 |
为委托在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办理档案转出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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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劳动就业服务 |
实施机构名称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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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部门 |
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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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个人 |
服务主题 |
就业创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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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窗口办、网上办 |
行使层级 |
市级、区县(自治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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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023-46773481 |
监督电话 |
023-46773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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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昌州大道中段75号1楼101室 |
服务时间 |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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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88号) 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6部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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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结果材料 |
人事档案转出受理通知单(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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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
7个工作日(送至机要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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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否 |
网上支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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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否 |
物流快递 |
机要通道或邮政EMS(针对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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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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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错误示例和问题 |
不具备人事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商调函开函。例如:某私营企业出具的调档函,不能调走档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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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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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 类型 |
原件数 |
复印件 |
来源渠道 |
设立依据(暂时按照中心发来的附件二填写) |
受理标准 |
适用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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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档案接收函(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附件2),若档案接受单位未开通机要通道还需提供介绍信,介绍专人提取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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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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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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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接收单位出具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 人社部发〔2014〕90号 3. 渝人社发〔2015〕188号 4.渝人社发〔2015〕161号。 |
材料齐全可办理 |
为委托在重庆市荣昌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管理人事档案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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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人身份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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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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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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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收费名称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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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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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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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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